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533栋一楼装修施工
二、招 标 人: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533栋一楼
3.2、招标范围:533栋一楼的室内装修:包括前台大堂、会议室、办公区、展示区等,涉及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相关专业。
3.3、招标要求: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要求及技术说明详见附件资料:(图纸、清单、材料表)
3.4、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3.5、质量要求:合格。
3.6、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3.7、无标段划分。
3.8、中标人不允许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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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小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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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方式及投标有效期:
5.1、本次公开招标在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上发布,自公开招标之日起,有投标意向的竞标人可向招标人索取招标附件资料电子版本,并在2021年7月2日(含当天)前向招标方提交报名表,并缴纳 五 万元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名称∶工商银行深圳市八卦岭支行,开户账号∶ 40000 208192 000 53359)。
5.2、答疑截止时间为截标之日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人可协助竞标人去工地现场实地勘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后 3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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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原则:
6.1、本工程采用公开竞标方式,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6.2、以工程投标报价、竞标人实力及信誉等作为评标依据,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亮点、工期配合等要素作为综合参考条件,由金粤公司评标小组成员给出相关意见及投标单位排名(取前3名),根据最终排名情况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6.3、中标人确定后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要求及时与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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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文件的组成:
7.1、资格审查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加盖公司公章);
项目施工人员配备表及证明资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它人员应涵盖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专业,总计不少于6人)(加盖公司公章);
7.2、投标报价函:含明细组成的清单报价,满足设计图纸、清单、材料品牌等要求(公司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7.4、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
7.5、投标承诺书及无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6、以上竞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密封袋上封口位置需加盖公司公章。
八、合同相关条款
8.1、委托方(甲方)义务
8.1.1、开工前 天,为承包方入场创造施工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8.1.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8.1.3、参与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8.2、承包方(乙方)义务
8.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8.2.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8.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8.2.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8.2.5、完成消防系统的报建、施工及验收;
8.2.6、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8.2.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8.2.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协助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9、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8.2.10、工人的保险、工人的住宿由乙方负责;
8.2.11、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8.3、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调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8.4、材料的供应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通知委托方,并接受委托方的检验。
8.5、工期
8.5.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8.5.2、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预算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8.5.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8.5.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8.5.5、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8.5.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8.6、工程验收和保修
8.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线路(封闭前)验收;
(2)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验收;
(3)吊顶工程(涂料)前验收;
(4)隔墙工程完工后验收;
(5)细木工程(油漆前)验收;
(6)竣工验收.
8.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委托方验收,委托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验收单);
8.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贰 年,保修期满付清尾款。保修内容为本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8.7、工程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 5 % 做为预付款;
(2)按工程实际进度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 75 % (不含预付款)。
(4)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工程合同总价的 97 %;
(5)尾款 3 % ,保修期 贰 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8.8、违约责任
8.8.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8.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8.3、承包方需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由于乙方责任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贰 万元。
8.9、合同争议的决定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协调;协商或协调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深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竞标时间:
本次公开招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5 日(星期 一 ) 上午10:00
请竞标人将密封好的标书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金粤公司,并按报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 刘锦 联系电话:13823223296 邮箱:373090818@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533栋西三楼
十、其它事项:
10.1、投标单位不得将招标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
10.2、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人员须始终参与项目工作。
10.3、本次招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21年6月28日
发布单位: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锦
电话:13823223296 / 8241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