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北象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北象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21】17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城北侧北象山
2.2建设规模及内容:1.土方工程:总土方量为3.61万m³,其中土方开挖2.0万m³,土方回填1.61万m³;2.挡土墙工程:设计新建2m高浆砌石挡土墙462m;3.截排水渠工程:新建矩形砼截排水渠1240.78m,梯形浆砌石排水渠1040m;4.生态绿化工程:挂网植生喷混绿化6.10h㎡,密植紫穗槐96.29万株,种植油松950株,补植补裁总治理面积为91.31h㎡,补植补裁各类苗木7.63万株;隆张公路两侧裁植树木3427株,撒播红豆草0.72h㎡(58kg),新建谷坊38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且拟派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报名时拟采用的监理工程师须与项目开标提供的监理工程师一致。
3.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7日至2021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2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备案的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大厅办事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按1号键,联系电话:15379565451。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5.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4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手机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参与投标活动。
5.5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CA锁解密。
5.6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古雁不见面开标APP”。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5.7投标保证金【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的】请于2021年12月16日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担保凭证清晰完整的的原件单独采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不做任何标记(如因文件清晰度造成废标原因,自行承担)邮寄或送至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联系人:崔涛18895166111,以确定投标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担保凭证原件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后在系统内未查询到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隆德县城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新乐 0954-6016490
招标代理机构: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1709室
联系人:崔涛
电话:0951-8892999 18895166111
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单位:中亿鑫昇(宁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涛
电话:18895166111 / 1889516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