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泉港至莲花塘县道(泉港互通至杉林段)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城市泉港至莲花塘县道(泉港互通至杉林段)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CZX2022-001)已由丰城市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批字[2022]180号批准建设,列入计划,项目业主为:丰城市泉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城市泉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于丰城市泉港镇境内,路线编码X813360981,路线全长4.01km,起于(起点桩号K3+717)泉港高速互通加油站附近,昌樟高速泉港1#涵洞、村娃公司、板桥村、塘坊村,终点(终点桩号K7+728.915)位于高安杉林。
2.2 主要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 中的有关规定,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2)设计速度:30km/h;(3)路基、路面宽度:路基宽度为8米、路面宽度为7米;(4)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5)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6)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路基1/25;(7)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8)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现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具体详见施工图。
2.3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4个月),具体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线路基、路面、排水、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的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施工总承包)。
2.6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质量保修期:5年。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工程质量评定目标:合格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路桥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其他在建工程任职,且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经历;项目总工须具备本单位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至2021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②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19万元且里程长度不少于3.2K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不包括联合体业绩。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②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③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④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被业主单位责令停工、驱逐出施工现场的处罚。⑤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公路施工企业主体二类D级。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7 月4日至2022年7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入交通工程非自动评审业务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在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款),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7 月 27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不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后,中标人应提供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5.4 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城市市民中心三楼)。
6.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事项
6.1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6.3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派代表到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所需材料原件,也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和评审计分等所需的全部证书(件)或材料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说明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6.4 投标人上传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上传内容出现不完整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6.5 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第二信封参照执行),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6.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7 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1)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2)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3)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4)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6)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8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交通)”(下载地址:https://www.jxsggzy.cn/web/bzzx/006004/20210118/bda24147-f68d-4dad-aad2-1076ee778397.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web/)、新法制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