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绵涪自然资公告〔2022〕5号
	
经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m2)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使用年限
																 
																	 | 
																	
																		 竞 买
																			 
保 证 金(万元)
																		 
																	 | 
																	
																		 挂 牌
																			 
起始总价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 
																							 土地用途
																								 
																									 | 
																									
																										 建筑
																											 
高度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万m2/ha)
																										 
																									 | 
																									
																										 绿地率
																											 
																												 | 
																													
																													
																														| 
																															  
																																 
1
																															 
																														 | 
																														
																															 涪城区杨家社区1、2社(原团阳寺村)
																																 
																																	 | 
																																	
																																		 18844.22 
																																			 
 (合28.2663亩)
																																		 
																																	 | 
																																	
																																		 一类工业用地(M1)
																																			 
																																				 | 
																																				
																																					 ≤24米
																																						 
																																							 | 
																																							
																																								 ≤45%
																																									 
																																										 | 
																																										
																																											 ≥1.2
																																												 
																																													 | 
																																													
																																														 ≥15%
																																															 
																																																 | 
																																																
																																																	 50
																																																		 
																																																			 | 
																																																			
																																																				 297
																																																					 
																																																						 | 
																																																						
																																																							 988.6934
																																																								 
																																																									 | 
																																																									
																																																										 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 
																																																													
																																																													
																																																														| 
																																																															  
																																																																 
2
																																																															 
																																																														 | 
																																																														
																																																															 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五组
																																																																 
																																																																	 | 
																																																																	
																																																																		 6316.04
																																																																			 
(合9.47亩)
																																																																		 
																																																																	 | 
																																																																	
																																																																		 一类工业用地
																																																																			 
																																																																				 | 
																																																																				
																																																																					 ≤9米
																																																																						 
																																																																							 | 
																																																																							
																																																																								 ≤44%
																																																																									 
																																																																										 | 
																																																																										
																																																																											 ≥0.9
																																																																												 
																																																																													 | 
																																																																													
																																																																														 ≥20%
																																																																															 
																																																																																 | 
																																																																																
																																																																																	 50
																																																																																		 
																																																																																			 | 
																																																																																			
																																																																																				 106
																																																																																					 
																																																																																						 | 
																																																																																						
																																																																																							 351.9458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 
																																																																																															  
																																																																																																 
3
																																																																																															 
																																																																																														 | 
																																																																																														
																																																																																															 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七组
																																																																																																 
																																																																																																	 | 
																																																																																																	
																																																																																																		 6873.32
																																																																																																			 
(合10.31亩)
																																																																																																		 
																																																																																																	 | 
																																																																																																	
																																																																																																		 一类工业用地
																																																																																																			 
																																																																																																				 | 
																																																																																																				
																																																																																																					 ≤10米
																																																																																																						 
																																																																																																							 | 
																																																																																																							
																																																																																																								 ≤59.5%
																																																																																																									 
																																																																																																										 | 
																																																																																																										
																																																																																																											 ≤1.2
																																																																																																												 
																																																																																																													 | 
																																																																																																													
																																																																																																														 ≥2%
																																																																																																															 
																																																																																																																 | 
																																																																																																																
																																																																																																																	 50
																																																																																																																		 
																																																																																																																			 | 
																																																																																																																			
																																																																																																																				 114
																																																																																																																					 
																																																																																																																						 | 
																																																																																																																						
																																																																																																																							 378.5000
																																																																																																																								 
																																																																																																																									 | 
																																																																																																																									
																																																																																																																										 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 
																																																																																																																													
																																																																																																																														
																																																																																																																															
																																																																																																																																 
上述3宗地均以现状出让,1号宗地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自然资规设〔2020〕213号;2号宗地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自然资规设〔2021〕365号;3号宗地其他规划要求详见绵自然资规设〔2021〕269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文件。申请人请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13日,在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ggzy.my.gov.cn)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土地矿权项目专区”上查询下载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或到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索取。
																																																																																																																																
五、申请人请于2022年4月13日12:00前,向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2022年4月13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挂牌竞价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15日16:00。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 
																																																																																																																																
账    号:51001657737059000800-100001
																																																																																																																																	
(二)境外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交纳竞买保证金。
																																																																																																																																
八、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电话:0816-8116208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平路2号
																																																																																																																																
 
																																																																																																																																	
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绵阳市涪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