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10万吨活性炭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晋发改备案【2011】59 号文备案,项目业主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大同煤业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气力输送设备 2台 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2.3 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及安装地点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取得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报告; 3.3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对所投产品提供至少两份近两年的业绩合同,要有详细技术规格 (所供业绩技术规格才有效);并列出用户名称、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安装地点、供货日期、交付周期以及实际操作性能; 3.4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4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8)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商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0)近两年两份以上(含两份)的业绩合同(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1)其他相关资质,如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颁发的同类产品的测试(检测)报告等(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12)以上资料如有一项虚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投标企业的投标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7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15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娟 手机:15652207215 电话:010-59435182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chenjuan@zbytb.com QQ:129412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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