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正渠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正渠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灵正渠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备案(冀水审【2022】1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正渠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任务及内容:1.采用国内最新的发电技术更新1×800kW水力发电机组1台套:2.维修和改造尾水闸、退水闸、退水渠等水工和金属结构:3.更新电气一、二次设备,增加流量、流速、水位等检测设备和微机监控、视频监视系统,为今后实现“风、光、水、储”一体化电站预留接口:4.维修及更新油、气、水设备和管路以及阀门、电站辅助机械设备等:5.对厂区建筑进行改造,结合电站主厂房(建筑面积约800平米)维修、改造,新增运行值守、调度会商、功能展示、防汛物资储备等运行办公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约700平米),含房屋建筑、内部装饰及厂区外立面设计、室外景观设计等。
2.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黄壁庄镇。
2.4招标范围:本标段为灵正渠电站更新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其中,勘察测量内容:对运行办公辅助用房进行详勘,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勘探点定位、地质勘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等;
对原生产厂房的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出具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并根据检测鉴定报告,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结构加固措施;
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工作、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文件、工程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后续相关设计服务等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勘察测量服务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测量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止。主要成果提交时间节点: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设计伴随服务从施工前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止。
上述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计划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最终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应以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的约定为准。项目实际实施时须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执行。
2.7质量标准:满足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有效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包括综合甲级);
(3)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d.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3.4、3.5项要求;e.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f.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7日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本级)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澄清及相关文件,未获取全部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1机位。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水务中心
地址:石家庄市富强大街3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11-82209024
招标代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170号中悦大厦19层
联系人:安经理
电 话:0311-85813111
电子邮箱:zda_hb@163.com
发布单位: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联系人:安经理
电话:18966538458 / 0311-858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