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银审服(批)发【2022】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招标人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厂片区,东至典农河,西至银西河,南至四二干沟,北至阅海北;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要包括阅海人工湿地及配套的设施设备。项目占地面积44.84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滞留塘0.38公顷;人工湿地总面积27.88公顷,其中,潜流湿地占地面积14.70公顷,有效面积13.76公顷,表流湿地有效面积13.18公顷;配套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95.59平方米,在线监测房1座,建筑面积43.68平方米,工具房1座,建筑面积43.68平方米,阅海湖出口处设置防水涵闸1座。
招标范围及内容: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过程全部设计内容;
合同估算价:300万元;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29日00时00分至2022年07月06日24时00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水利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银川市行政中心10楼
联 系 人:郑艳军
电 话:0951-6888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309515112
2022年06月29日
发布单位: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309515112 / 153095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