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第4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220220125-4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义务教育学校信息化设备采购第4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皖纬教育装备(六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基伟业物流园6#楼608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伍拾万捌仟肆佰元整(¥:1580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交互式液晶一体机(含电脑);其他详见附件。
品牌:东方中原;其他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DS-86IWMS-L03PA;其他详见附件。
数量:72台;其他详见附件。
单价:17650.00元;其他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易先刚、汪兴响、陈先才、张霁月、阮正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1109室,联系电话:1322588126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大华山路瑞梦花园二期1#商业楼西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金安区教育经费结算分中心
地 址:六安市安丰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0564-3261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六安市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 1109 室
联系方式:13225881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3225881265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