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玛高速东段(中卫北-中宁交界处)沿线绿化项目已由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乌玛高速东段(中卫北-中宁交界处)沿线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2】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及沙坡头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A6405000141003219
	2.2建设地点:位于乌玛高速中卫境内东段,西起中卫北收费站,东至中卫中宁交界处;
	2.3建设规模:绿化面积505.47亩,共栽植乔木2.46万株,砂石生产作业道10.89千米等。
	2.4工期和管护期:工期:105日历天,项目管护期:2023年6月至2026年10月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节点1-2,01-11号小班,绿化面积156.52亩,场地平整182亩,树穴换土8765穴(其中樟子松892株,红太阳李1879株,国槐2313株,高杆金叶榆1758株,白榆1923株),有机肥43.83吨,作业路4.26KM;
	二标段:节点3-4,12-23号小班,绿化面积283.64亩,场地平整323亩,树穴换土15884穴(其中樟子松2903株,红太阳李3412株,国槐3298株,高杆金叶榆2287株,白榆3984株),有机肥79.42吨,作业路6.63KM;
	三标段:广告字8个、景观小品4组;山体平整1.2亩。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绿化工程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绿化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次招标共计3个标段,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5 08:00起至2022-11-1 18:0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1-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中卫市)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卫市)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中卫市平安东路21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刘晓超            
	电  话:0955-7654365       
	单位: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关新村134号
	邮  编:755000
	联系人:宣子         
	    联系方式:0955-7654434
							发布单位:宁夏盛弘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宣子
							电话:13689340625 / 0955-7654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