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党校二期宿舍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党校二期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2〕2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红寺堡区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员会党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3706㎡,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设高度15.50m,共80间宿舍。其中:配套值班室、布草间、管理用房、太阳能水箱间、两部电梯、两部楼梯等辅助用房。以及面包砖硬化铺装400㎡、水、暖、电等附属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文化街以北,文化馆以南,康济路以东,龙泉路以西;红寺堡区委党校校园内综合楼东侧,1#宿舍楼南侧。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月23日8:00至 2022 年12月30日 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月13日0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备注:如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本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本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红寺堡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翼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委员会党校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2号公建楼四楼
邮 编:751999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朱冠先 联 系 人:耿彦婷
电 话:0953-5090191 电 话:0951-867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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