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大金沟村上窑沟园园山玄武岩碎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2YBSKY001
		
根据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内自然资规〔2020〕5号)、《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诺干事项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1〕1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元政字〔2022〕106号)的批复,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委托,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大金沟村上窑沟园园山玄武岩碎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复单位:元宝山区人民政府
	
	
		二、委托单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三、出让单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四、出让矿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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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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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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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块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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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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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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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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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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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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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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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直角坐标(3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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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市元宝山区小五家乡大金沟村上窑沟园园山玄武岩碎石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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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用玄武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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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Y
																																																						 
4655813.070 40424297.330
																																																					 
4656117.913 40424724.030
																																																						 
4656020.607 40424822.770
																																																					 
4655954.060 40424804.300
																																																						 
4655728.963 40424901.420
																																																					 
4655384.911 40424528.130
																																																						 
开采标高951.8米—855.76米
																																																					 
																																																				 | 
																																																				
																																																					 0.2349
																																																						 
																																																							 | 
																																																							
																																																								 保有资源量239.4万立方米,设计利用资源量212.7万立方米
																																																									 
																																																										 | 
																																																										
																																																											 20
																																																												 
																																																													 | 
																																																													
																																																														 40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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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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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矿山建设需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建设,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及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
																																																																										
																																																																										
																																																																											五、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23年1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3日8时30分止。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3日8时30分止。
																																																																										
																																																																										
																																																																											六、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2023年2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17日9时00分止。
																																																																										
																																																																										
																																																																											七、报名和挂牌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赤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1月3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2月3日8时30分止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ifeng.gov.cn/epointweb_cf/)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公告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
																																																																										
																																																																										
																																																																											八、参加竞买人资质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以及符合《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和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两年内被吊销采矿许可证的不得参与竞买。
																																																																										
																																																																										
																																																																											3.申请人必须具备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基金及支付其他相关资金的能力。
																																																																										
																																																																										
																																																																											4.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一)按公告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8 时30 分。
																																																																										
																																																																										
																																																																											(二)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确认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参与限时竞价,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经核实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签订《网上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三)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已签字、盖章的《网上成交确认书》、《竞买资格确认书》,到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南侧)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四份 (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式四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2月3日8时30分前从竞买人单位账户转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有效,否则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103194023117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194000300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94000076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194003070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十一、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缴纳及保证金的退还
																																																																										
																																																																										
																																																																											(一)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执行。 
																																																																										
																																																																										
																																																																											(三)未竞得人,竞标结束5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事宜。
																																																																										
																																																																										
																																																																											十二、特别提示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须按照规定时间足额缴纳,如不按期缴纳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二)竞买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资料,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
																																																																										
																																																																										
																																																																											(三)竞买人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区的现状,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之前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四)参加本次采矿权出让的竞买申请人,需要事先咨询出让矿权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是否同意使用村集体土地。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等其他手续。采矿设施用地、加工场地、水、电、道路、水土保持、公路、环保、林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协调办理。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做任何承诺,若上述原因导致采矿证不能办理或无法采矿的,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
																																																																										
																																																																										
																																																																											(六)《成交确认书》上签署的竞得人名称须与竞买申请人相符,即为实际竞得人,在办理登记、权属转移手续及相关事宜时,均以实际竞得人为准,不得更改。
																																																																										
																																																																										
																																																																											(七)竞买人如果不按竞买要求参与竞买或不履行竞买规则的,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进行惩戒。
																																																																										
																																																																										
																																																																											(八)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竞买申请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提出。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中段南侧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解华
																																																																										
																																																																										
																																																																											联系电话:0476-3530099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联系人:张庆富
																																																																										
																																																																										
																																																																											联系电话:0476-3511408
																																																																										
																																																																										
																																																																											企业报名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网上公告:自然资源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元宝山区政府网。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须知或向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咨询。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发布单位: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元宝山区分局
							联系人:解华
							电话:18872699177 / 0476-353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