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2、采 购 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3、项目编号:ZH-2024-066
4、服务内容:依据国家“无废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及要求、河南省深化“无废城市”指导意见以及《河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豫环文〔2023〕10号)、《三门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三发〔2022〕12 号)、《三门峡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指标要求,完成《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及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调研、分析、评估、论证、最终成果文件的提交及相关咨询服务等。
5、预算资金:200000.00元
6、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研究报告》、《卢氏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各部门意见征集,完成相关报告的专家论证、评审工作,修改、完善、定稿后报卢氏县政府发布实施,并负责完成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
8、服务地点:卢氏县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
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连续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项目开标之日范围内);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神韵陶瓷二楼
3、领取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神韵陶瓷二楼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西关建材市场神韵陶瓷二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联系人:顾文辉
电话:18239885655
地址:卢氏县莘源路西段
代理公司: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萍
联系电话:15839880880
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迎宾大道湖滨大厦A座2513室
发布单位:河南洲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爱萍
电话:158398808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