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348001
|
招标人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广西绿城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管道总长约10.7km,管径设计为DN600-DN800,沿江南2号路、江南7号路、江南29号路进行敷设。具体线路为:东西走向起点为伶俐水厂-江南2号路道路北侧(DN800)-江南7号路道路中线(DN800)-江南29号路道路南侧(DN600)-止于江南22号路与29号路路口,长度约为9.6km。南北走向为江南7号路与29号路路口-江南7号路道路中线(DN600)-江南7号路与39号路路口,长度约为1.1km。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4日
|
开标地点
|
C7开标室(工程类)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2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宁思美水务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宁思美水务设计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其他报价;报价:下浮系数43.2;单位:%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赵斐(注册编号:CS244500401;身份证号:450327********0424)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一批);
2.南宁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示范区工程;
3.2024-2025年南宁市用水报装及水表维护维修工程。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其他报价;报价:下浮系数40.5;单位:%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梁聪(注册编号:CS114500072;身份证号:450104********1516)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平果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综合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2.平果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1标工程总承包。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
|
投标报价
|
报价方式:其他报价;报价:下浮系数43;单位:% 。
|
设计服务期限
|
4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
项目负责人
|
陆冬(注册编号:CS224500345;身份证号:452701********001X)
|
企业诚信评分:
|
本项目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算。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六景工业园区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
2.南宁市排水管网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3.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伊岭片区污水提升站及配套管网工程设计服务。
|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本项目不需要项目负责人业绩。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