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议标文书
一、议标邀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新建一处标准化厂房,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选择的原则,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单位(以下简称 “投标人”)参与本次议标,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二、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
2. 项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
3. 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建设厂房一栋,总建筑面积约 【8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倒班楼一栋,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 【钢筋混凝土结构】,包含生产车间、仓库、配套办公区域及附属设施(如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等)。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 【/】万元,计划工期为 【3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议标范围及要求
(一)议标范围
1. 工程施工:包括厂房主体结构施工、围护结构施工、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管网及道路硬化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设备采购与安装:根据项目设计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生产辅助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等,并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具体设备清单另行商议)。
3. 售后服务: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服务。
(二)核心要求
1.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确保厂房结构安全、功能完善、满足生产使用需求。
2. 工期要求: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不得无故拖延。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工期,需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3. 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 环保要求: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确保施工符合环保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 施工资质:需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近 3 年内(自【2022年】起)具有类似厂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4.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近 3 年内主持过类似项目施工工作,无在建项目。
5.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近 3 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投标人应提供的文件清单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全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文件应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确保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 投标函(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资质、施工资质等);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 近 3 年(自 【2022年】起)类似厂房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业主方出具的完工证明
9.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 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近 3 年主持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10. 商业信誉及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截图;
◦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 近 3 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承诺;
11. 近3年主持类似项目的造价证明、施工费用的简要说明
12. 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函(需明确质保期、维修响应时间、维修方案等);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
注:以上文件均可提供电子档
六、议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通过各大信息平台获取电子版议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止】(北京时间)。
2. 递交邮箱:【smarteebidding@smartee.cn】。
八、议标流程
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议决定
九、合同签订
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另行商议
十、其他事项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议标有关的费用,无论议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议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议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内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议标文件的投标人。
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兴业路999号】
◦ 联系人:【徐女士】
◦ 联系电话:【18267373279】
◦ 电子邮箱:【smarteebidding@smartee.cn】
浙江正雅齿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