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已由青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字〔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203国道与503省道交叉口东100米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生物净化池6350m²;污染黑臭底泥治理长度640m,治理量10000m³;生态护坡1280m;绿化面积4200m²;环保公厕3座;垃圾中转站1座;分类收集垃圾桶80台;垃圾转运车1辆;污水管网2800m,污水检查井70座;雨水管网740m,雨水边沟1404m,涵洞5座,平箅式单箅雨水口55座,雨水检查井20座,雨水提升泵站1座;日处理490m³污水处理站1座。
2.4服务期限:合同协议书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成果文件,并提供服务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及其他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并提交成果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施工图审查、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图复核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41万元
2.8标段划分:不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勘察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设计类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以上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 3 个月(2025 年10月-2025 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加盖该人员所在投标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gywm/)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至 2026年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青冈县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55-3224528
招 标 人:绥化市青冈生态环境局
地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厚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