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标段:
标段名称:宝武公路(平宝公路—津围公路联络线)改建工程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 招标规模:1 项;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范围包括:增设15处交通信号灯与电子警察系统,2段双向区间测速系统,与道路建设工程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一标段: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交(或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包含信号灯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被评为C级或以上,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信用评价等级以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加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以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2024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和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须分别提供三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若未参与须附未参与评价的说明,并加盖公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近5年(交(或竣)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包含信号灯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tjggzy.cn)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1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补充信息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前往天津神州亿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78号1618室获取本项目图纸,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公告3.4修改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3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提示: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tjggzy.cn)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https://ebid.tjggzy.cn:8052)获取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