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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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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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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MH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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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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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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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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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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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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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1565号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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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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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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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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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5209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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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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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路5号地块内黄浦江岸段防汛墙加固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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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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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泾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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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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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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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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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建范围为场区内黄浦江驳岸及六磊塘驳岸,拟改建范围内改建护岸总长约317m,本次拟实施的黄浦江岸段里程桩号为左岸49+714~左岸49+874及闵行海事局衔接段,主要包括改建驳岸、拆除重建防汛闸门、岸后绿化恢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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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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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6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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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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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6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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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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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919.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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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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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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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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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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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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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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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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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类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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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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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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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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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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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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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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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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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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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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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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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
其他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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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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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3、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4、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管理内容和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承担相应责任.,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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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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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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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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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9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2月03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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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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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沣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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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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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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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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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448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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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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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大于等于并涵盖投标有效期。3、按照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要求,投标人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埴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4、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求。5、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设计深度为“施工图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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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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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小木桥路683号二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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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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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2026年03月16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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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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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开标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二楼开标室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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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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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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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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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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