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数字印刷工业园(建设运营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4〕A04038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2451.9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后屿路6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10064.79㎡,总建筑面积为37590.35㎡,其中地下室面积8049.20㎡。建设内容为1座8层厂房(含5层裙房,建筑总高度小于50米);1座5层办公楼(建筑高度小于24m)、地下室车库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数字印刷工业园建设及运营项目(含设计、施工、采购、运营)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单体工程(建筑、结构、水电暖安装、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等)、室外总体(包含已建区域管线改造)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已建区域景观提升、夜景照明、景观水电工程、摆设小品、已建数码印刷车间和绿色车间立面提升等)、海绵城市、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基坑支护、降水、光伏发电、变配电工程、充电桩工程、二次装修方案及深化设计、道路开口工程、通信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永久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工程、临时施工用水工程、已建区域的局部改造等工程深化设计及相应评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等;
(2)施工范围:包含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征地红线围墙、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地下清障、施工排污排水等)、土石方、桩基工程、基坑支护、降水、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等)、幕墙工程、人防工程、充电桩、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变配电工程、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道路、围墙、地面块料铺装、景观、大门、门卫、绿化种植养护、夜景照明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道路开口工程、海绵城市、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垃圾分类屋、垃圾箱、水土保持、通信工程、永久供电工程、永久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工程、临时施工用水工程、已建区域管线改造、已建区域景观提升、已建数码印刷车间和绿色车间立面提升及其他已建区域的局部改造、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相关需配合招标人要求设计施工到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等。中标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具体以经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3)采购范围: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4)运营范围:本项目委托运营面积暂按21646㎡,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运营合同》:
①根据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提供运营服务。
②除招标人自有使用外的办公楼、厂房的运营服务。
具体包括:
A.引进印刷电子商务企业;
B.引进印刷+出版发行企业;
C.引进印刷+文化创意企业;
D.引进印刷+设计企业;
E.引进电子纸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产业链;
F.引进其他与海峡出版发行集团主/辅业相关的文化科技型产业;
G.引进其他发包人认可的企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总承包)为186116861元,计算方法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3.2.3及3.2.4要求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57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时间)起30日历天内完成地基处理、桩基施工图设计及通过桩基施工图纸审查工作,并申领桩基先行施工许可;桩基施工图纸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各专业施工图(包含建筑、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消防、室外总体等)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天内通过施工图审查,并申领正式施工许可。工程预算书应于各专业施工图审查完成后45天内提交;桩基先行施工许可办理完成后60日历天完成全部桩基工程。正式施工许可证取得后27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主体结构封顶。合同总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含桩基检测时间),若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
2.6 标段划分(如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单位的审查;(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设备采购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4)运营质量应符合本项目运营合同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负责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3 09:00:00 至 2026-03-19 09:45: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投标保证保险;⑤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3-19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文件的规定,工程担保保函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件、闽建筑〔2018〕19号文件和闽建筑〔2021〕16号文件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招标人请求付款时保函出具银行不得要求其提供证据或陈述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付款通知等,须无条件付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人应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如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须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无息退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电话:0591-87617641,传真:/
联系人: 叶先生、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路18号,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382145406@qq.com
电话:0591-37980891,传真:/
联系人: 魏先生、林先生
发布单位:福建省广电网络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林先生
电话:18287617641 / 0591-8761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