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睢经济发投【2023】111号 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睢经济发投【2023】126号 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通知、睢经济发投【2024】71号 关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补充通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招标人为 江苏润企万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匡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 睢宁县睢河路东侧、兴业路北侧、汉韵路南侧;
2.3 建设内容: 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景观、道路、铺装、雨污水管网、给水、室外消防等。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附属配套工程中沥青面积约17500㎡;铺装面积约14276㎡;篮球场和羽毛球场及网球场总计面积5000㎡ ;雨水管总计长约3900m;污水管总计约4130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171.49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江苏省睢宁高级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景观、道路、铺装、雨污水管网、给水、室外消防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建公建或住宅小区的室外附属配套工程施工(不包含改建、扩建及提升改造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2自 2024 年 2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2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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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标准和评标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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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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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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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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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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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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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招标文件,校核电子交易系统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等方面的情况。
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可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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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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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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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序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无排序的7名中标候选人,第七名中标候选人与第八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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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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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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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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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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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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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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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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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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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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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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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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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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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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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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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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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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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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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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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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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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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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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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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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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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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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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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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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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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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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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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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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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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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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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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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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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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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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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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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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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管
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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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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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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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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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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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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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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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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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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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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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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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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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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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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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发布单位:江苏匡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意
电话:18361349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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