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053地块开发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扬数据投资备【2026】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扬州丰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GZ053地块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相别路以西,保障湖以东。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9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1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580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 约23224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498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约437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
(1)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项目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工程手续办理直至取得不动产权证等。
(3)工程造价咨询: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阶段资金使用监控、造价动态监控。
(4)其他工程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绿建审查相关咨询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的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1) 36号、扬建工(2014) 8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2人。
3.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2023年1月1日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
(2)2023年1月1日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
(3)2023年1月1日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且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或工程监理合同或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3.8其它要求:
3.8.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2月至 2026年2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8.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8.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发布单位: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