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CJS-ZX-2026-0401
根据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就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新疆禾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新疆禾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U8EU1M
项目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39997856XX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朝阳社区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
监督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137790877XX
监督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行政办公区2层203室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装修施工过程、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工期进度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装修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528.5万元(大写:伍佰贰拾捌万伍仟元整)
施工范围覆盖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办公区域及附属用房,围绕办公区域硬装、软装配套及配套设施改造三大核心业务开展,严格遵循装修行业相关标准,结合政府办公场所使用需求规划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及划分如下(费用拆分参考装修行业常规比例):
• 办公区域硬装施工(施工费用约320万元):负责甲方办公主楼及附属用房的墙面、地面、吊顶装修,包括墙面基层处理、乳胶漆涂刷、瓷砖铺设、吊顶龙骨安装及饰面处理等;更换老旧门窗,采用节能保温门窗共计120樘,提升办公区域密封性及节能效果;改造室内水电管线约1800米,更换老化电路、水路配件,规范布线及管道铺设,保障水电使用安全;安装办公区域照明、开关、插座等电气设备350余套,满足办公照明及用电需求。
• 软装配套服务(施工费用约158.5万元):根据政府办公场所庄重、简洁、实用的原则,提供办公区域软装配套服务,包括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共计280套)、墙面装饰(宣传展板、文化标语等)、窗帘定制及安装(遮光帘、纱帘共计850平方米),同时搭配绿植装饰,提升办公环境舒适度;所有软装材料均符合环保标准,确保办公环境安全无污染。
• 配套设施改造(施工费用约50万元):对办公区域卫生间进行翻新改造,更换卫生洁具、铺设防水、改造通风系统,共计改造卫生间18间;修缮办公区域走廊、楼梯间墙面及地面,修补破损部位、重新涂刷饰面;优化办公区域消防设施配套,确保装修后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保障办公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528.5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装修施工费、材料购置费、设备采购费、安装调试费、人工劳务费、运输费、检测费、税费及项目建设期内的全部配套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费用构成符合装修行业常规标准。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施工节点验收合格后分阶段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至总金额的30%,硬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35%,全部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30%;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保证金预留比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五、施工及质保服务期限
1. 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装修施工内容,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及装修行业标准。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装修工程主体、材料质量及设备安装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确保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正常使用,若出现质量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相关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艾力江·买买提
联系电话:135657989XX
对接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行政办公区3层308室(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区)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26.425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保证金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专业施工团队,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施工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装修施工技术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工期节点考核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施工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装修施工进度、资金使用、质量管控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确保施工透明、规范。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新疆塔城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