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TYY-YLSB-2026-001
根据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就院内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的公开招标工作,经甲方招标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综合打分,并报甲方相关决策部门审批通过,确定武汉福泽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现将中标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望贵公司严格遵照执行。
一、中标单位基本信息
中标公司名称:武汉福泽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4K4UXR
项目联系人:周明
联系电话:138719988XX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仙山村城中村改造K11地块G8幢1-2层
二、项目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名称: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 监督组
监督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37741899XX
监督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行政楼 3 层
监督职责:负责对本项目招标履约、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质量验收、资金使用等全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受理项目相关的投诉举报,依法依规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中标项目详情
本次中标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698.68万元(大写:陆佰玖拾捌万陆仟捌佰元整),采购设备覆盖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门诊、住院、医技等核心诊疗区域,围绕临床诊疗、医技检查、病房配套三大类医疗设备开展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费用划分如下:
1. 临床诊疗设备(采购费用约268.5万元):采购无创呼吸机30台、心电监护仪80台、输液泵60台、注射泵40台等基础诊疗设备,覆盖内科、外科、急诊科等科室,提升临床基础诊疗保障能力;采购专科诊疗设备包括耳鼻喉综合治疗台5台、妇科检查床10台,满足专科临床诊疗需求。
2. 医技检查设备(采购费用约320.18万元):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台、血细胞分析仪3台、尿液分析仪5台等检验设备,优化临床检验检测效率;采购数字化DR拍片机1台、便携式B超机4台,提升医技影像检查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3. 病房配套设备(采购费用约110万元):采购中心供氧系统配套终端150套、病床呼叫系统200套,完成住院部10个病区的配套设备更新;采购医用冷藏柜30台、医用推车50辆,完善病房日常诊疗配套设施。
四、中标金额及结算说明
1. 本项目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698.68万元,该金额包含项目所有设备采购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检测费、税费及设备质保期内的基础维保服务费用,无任何隐藏费用。
2. 费用结算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执行,货款按设备交付及验收节点分阶段支付:所有设备到货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40%;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初验合格支付至总金额的7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技术培训完成后支付至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供货安装及质保服务期限
1. 供货安装期:本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工期为60日历天,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甲方下达供货通知之日起计算,贵公司需在工期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并通过甲方、项目监督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
2. 质保期限:项目整体质保期为3年,自设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贵公司对所有采购设备的整机、配件及安装调试质量承担免费维修、更换及保养责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若设备出现质量问题,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理,相关处理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 请贵公司于本中标结果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委派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中标通知书回执、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售后服务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事宜。
甲方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39721066XX
对接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行政楼2层采购科
2. 贵公司需在合同签订前,按甲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34.934万元;缴纳方式为银行保函或对公转账,具体缴纳要求、退还条件及节点将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情况需同步报备项目监督部门。
七、其他事项
1. 本中标结果书自发出之日起生效,贵公司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结果书的所有相关约定,按要求组建项目服务团队,制定详细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方案,确保设备按期、保质交付并投入使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主动接受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2. 若贵公司逾期未到甲方指定地点对接合同签订、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中标义务的,甲方将在项目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取消贵公司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3. 本项目未尽事宜,包括具体设备技术参数标准、分阶段验收细则、供货节点考核要求、设备售后服务规范等,由甲乙双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相关合同内容需报备项目监督部门,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应按要求向甲方及项目监督部门定期报送设备供货进度、安装调试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资料,接受全程监督。
特此出具本中标结果书。
招标方:仙桃市惠民中心医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