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监督机构:石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8623600。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地址:石渠县洛须镇
联系方式: 0836-8625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沅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栋1401
联系方式:028-6757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757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