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中心城区部分特色街区-南巷街特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彭山中心城区部分特色街区-南巷街特色文化街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眉彭发改【2021】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眉彭发改【2021】1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
2.2 建设规模: 原道路改造为步行街,设计范围包括街道252米及相关部分巷道的步行道路,道路景观、弱电下地、强电及路灯改造、给排水管道改造,道路区域内的原建筑物临街面外立面等。(最终以设计为准)
2.3 总投资: 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 暂定2268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68万元 ,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暂定22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报规、整个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符合评审要求的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含满足编制要求的预算控制价)、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2)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交(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20 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质量要求,预算编制符合评审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EPC总承包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市场禁入名单(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未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来承接过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6日 09:00至 2021年10月20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凭注册认证的数字证书免费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未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05日 9 时 3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开标地点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眉山市彭山区彭溪街道寂照街西段2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眉山市)(https://www.msggzy.or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眉山市彭山区城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彭山区鹏利街西段 20 号
邮 编: 620860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028-3503882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西路三号梵木Flying国际文创公园C1-102、103室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28-616918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2021年10月15日
发布单位: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45203344 / 028-6169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