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海湾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潘强、王强(采购人代表)、刘凤杰、李明霞、李师可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根据成本与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0元。 收款单位: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2891338691070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康定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2873153
名称:康定市公安局
地址:榆林新区木雅路二段
联系方式:0836-2818123
名称:四川泓锦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智地哥谭)1栋1单元26层2604号
联系方式:18884640119
项目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188846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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