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富康东路北侧临时用地(夜市建设)招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5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XC250515-HSCGYS
项目名称:合水县富康东路北侧临时用地(夜市建设)招租项目
用地租赁年限:不超过9年(含建设期)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县城富康东路北侧,原加油站拆迁储备宗地招租项目,场地总面积约10.98亩(其中夜市用地2568.50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夜市,开展夜经济,承租方可将标的用于小吃餐饮、零售等与夜市相契合的用途。摊位的数量、尺寸、位置以招租方的要求为准。不得影响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场地建设、摊位搭建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中标后由承租方负责夜市的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承租方应按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的规定做好夜市内商户的管理工作,确保夜市内无人经营有噪音、污染扰民、违法违纪等行业。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租赁期限不超过9年(含建设期),租金2.7万每年,一年一付,实行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人自行踏勘现场。承租方应按照消防、公安、城管、卫生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创文创卫、门前“三包”等工作。承租方应承担由于执行上述部门规章制度不力而引发的一切事故和责任。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租期结束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招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司印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5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地点: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5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合水县新民西路15号
联系方式:13519345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58号
联系方式:13884193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艳
电 话:13884193191
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5日
发布单位: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
电话:13884193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