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乡大河村三锅庄、店子、新村村民组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山乡大河村三锅庄、店子、新村村民组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镇巩固振兴组复〔2023〕5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雄县花山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YNJS-2023008;
2.2 项目名称:花山乡大河村三锅庄、店子、新村村民组美丽村庄示范点建设项目;
2.3 建设内容:房屋改造外墙打底刮白30142平方米;村内道路路面硬化2249平方米;新建垃圾转运站1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垃圾房2个,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个,共计建筑面积60平方米,购置240L大型垃圾桶4个,防腐木垃圾桶50个;安装路灯200盏;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管网铺设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项目总投资:323.16万元;
2.5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6 项目建设地点:大河村三锅庄、店子、新村村民组;
2.7 工期:9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 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3.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指:提供2022至2024年任意二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7.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工程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2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应证书)。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 2023 年07 月 03 日起至 2023 年07 月 07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获取地点:云南金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乌蒙古镇39幢二楼202号);
5.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彩印件加盖公章;
(3)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彩印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6.1 递交时间: 2023 年07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起至 14 时 30 分止;
6.2 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6.3 递交地点: 昭通市昭阳区凤禧祥瑞8楼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现场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网”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雄县花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分水岭组236号
联系人:李斌
电 话:152845304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金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龙泉街道乌蒙古镇39幢二楼202号
联系人:刘瑞
电 话:13529237309
2023 年07 月 03 日
发布单位:云南金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瑞
电话:13529237309 / 13529237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