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滨海渔村产业融合生态提升示范项目EPC+O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dzzw20260421002)已由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儋可研审批〔2026〕4号、儋可研审批〔2026〕11号、儋可研审批〔2026〕1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儋州市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0%、其他2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儋州市海头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1)儋州市海头镇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长度约3.5千米的尾水排海管道,新建一座规模115万t/d的预处理系统,布设3处监测点位及在线监测设备,具体分期建设情况如下:(一)一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预处理(31万t/d,港口片区)、反洗水沉淀池(31万t/d,港口片区)及尾水排海管道工程(DN2000,长度约1.5千米,港口片区),部分附属建筑一次性建成,为二期预留;(二)二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预处理(84万t/d,新市及南港片区)、反洗水沉淀池(84万t/d,新市及港口片区)及排海工程(DN3000,长度约2.0千米,新市及南港片区)。总投资为33273.66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2)2026年儋州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生态沟渠约1.6千米,尾水收集管道约5.5千米,2座尾水处理设施(三池两坝),建设约1.5万平方米的基础设施与公共空间,重点打造若干生态缓冲池、人工湿地和科普教育节点。具体分期建设情况如下:(一)一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尾水收集系统(生态沟渠约1.6千米,配套基础设施及人工湿地约1.5万平方米,港口片区)、尾水处理系统及尾水提升泵房(27万t/d,港口片区,三池两坝)。(二)二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尾水收集系统(尾水收集管道约5.5千米,新市及南港片区)、尾水处理系统及尾水提升泵房(72万t/d,新市及南港片区,三池两坝)。总投资约25276.82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3)儋州市海头镇产业融合供水保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约2.33公里海洋取水管道(管径DN3000)、新建规模为115万t/d的供水泵站系统、新建规模为115万t/d的二次加压泵房系统、长度约15.5公里的供水管网系统及配套建筑。根据项目整体规划,项目分为一期、二期进行建设。(一)一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海水取水工程(海水取水头及取水管线,管径DN3000,长度约2.33千米),供水泵站(土建115万t/d,设备31万t/d)、二次加压泵房(31万t/d,港口片区)、供水管线(DN500-2000,长度约5.6千米,港口片区)及配套建筑。(二)二期工程实施内容如下:二次加压泵房(84万t/d,新市及南港片区)、供水泵站(设备安装84万t/d,新市及南港片区)、供水管线(DN300-DN2600,长度9.9千米,新市及南港片区)及配套建筑。总投资约42059.47万元,资金来源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及企业自有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招标控制价839,570,1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1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儋州市滨海渔村产业融合生态提升示范项目EPC+O项目(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dzzw20260421002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8395701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管护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一)勘察、测量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及本项目工程测量,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等。(二)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BIM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服务及配合审查工作,以及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服务等。(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资料档案备案及保修等工作。(四)运营管护部分:建成后项目的设备设施及配套管网运营维护管理。以上四部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施方案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勘察、测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运营管护: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测量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运营管理能力,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测量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勘察、测量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管护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运营管理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含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勘察、测量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运营管护负责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同一人);(2)勘察、测量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测量单位拟派;测量负责人具备工程测量(或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或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勘察、测量单位拟派;(3)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4)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5)运营管护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级)职称,且具有给排水工程相关运营管理工作能力及经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运营管护单位拟派。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4家(含4家);(5)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6)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人盖公章。)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3.5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6年04月21日 23时00分至2026年04月30日 17时3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儋州市滨海渔村产业融合生态提升示范项目EPC+O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5-12 8:30:00 ,地点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1。(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5-12 8: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6-5-12 8: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支付、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地址:http://ggzy.hainan.gov.cn/ggzy/。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hainan.gov.cn/ggzy/)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ggzy.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ggzy.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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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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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水利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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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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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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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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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B15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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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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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大厦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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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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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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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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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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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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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2388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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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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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65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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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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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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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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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23886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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