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 个 2.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