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德开发改审〔2025〕107号、德开发改审〔2024〕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开发改审〔2025〕107号、德开发改审〔2024〕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德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周边预留的未利用地建设“垂直流人工湿地”对污水厂尾水进行净化后循环利用,处理后生态补水排入绵远河,提升绵远河的水环境质量。一期设计规模4万m3/d,设计出水标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满足长江流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工程总占地面积103.37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4.09 h㎡,有效面积为3.35 h㎡。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56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新增及变更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内容;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图设计以业主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测绘等为依据进行设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工程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的环境工程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建安工程费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履职□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②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也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⑤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人员不得超过2家。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3.3 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8-2916171、 0838-290278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路733号五洲广场1506号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胥老师
电 话:0838-287287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 号10 栋15 层1509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谭先生
项目负责人:谭先生
电 话:028-8525012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发布单位: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15101112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