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 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5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包含牵头人及成员)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单独投标的,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本公告3.5款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只适用于设计单位(勘察及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不适用)。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并对招标人负总责。本次招标组成每个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