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安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安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发〔2025〕1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安多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安多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计、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多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那曲市安多县
2.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扩建规模3000m³/d,扩建后总规模达到5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用房489.80㎡,污水处理间2053.80m,附属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1项、离子除臭设备基础1项、场区道路硬化271.75m、室外电气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变更和验收等工作、施工、设备购置、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 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EPC总承包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2.7.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7.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或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本项目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已完工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至少提供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划分,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关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6 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没有“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注:行政处罚不属于本条所述的不良行为记录。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8 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9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6年6月4日17时00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6.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活动中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7、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用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如果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8.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5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牵头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7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8.9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安多县沈阳北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89890048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基地1301-1318号
邮 编:/
联 系 人:程斌
联系电话:13638982150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