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1、2、3、4、5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5、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