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投新能源绿色纤维产业园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投新能源绿色纤维产业园光伏项目已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7-410772-04-02-438370,招标人为 新乡经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xinxi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经投新能源绿色纤维产业园光伏项目
2.2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070
2.3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总容量为2476.32kWp(DC容量)/2080kW(AC容量),共计安装670单晶硅光伏组件3696块,屋面为彩钢瓦结构屋面。项目并网电压等级为0.38/0.38kV,接入系统电压等级0.38kV设计。安装110kW逆变器18台,100kW逆变器1台,总容量为2080kW(AC容量);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项目预算金额:594.317464万元;
2.7 建设地点: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2.8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9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0 质量要求:合格。
2.11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其中: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2年,光伏组件衰减质保期为25年(单玻组件)/30年(双玻组件)。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涉及屋面防水的质保期不低于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满足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除提供其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授权书,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投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5 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人员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 年07月09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三开标室机位。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为上传成功。
5.5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评标与定标
6.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核查随机法”。
6.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6.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6.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新乡经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路智能制造产业园八楼824室
联系人:杨林
电 话:13703436861
招标代理机构: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滨湖大道交叉口南侧标准厂房北数第一栋2-4层
联系人:杜嘉文
电 话:16668112008、18637321118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地 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5楼
电 话:0373-3686026
新乡经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