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6年07月10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了白水河流域(泽州路以东)排口整治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执业;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应当配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执业;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应当配备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56-2229661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晋城市文昌街 1626 号
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0356-316669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卓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1278号物资大厦三楼305室
联系人:原女士
联系方式:15934170426
2026-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