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交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 安全目标:创国家交通运输部平安工程冠名项目;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项目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面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任务。 环保目标:控制噪声、粉尘、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水污染,排放达标;无严重扰民;满足国家、自治区、北海市关于交通碳减排及绿色公路建设要求;无负面环保事件发生;通过环评验收;满足环保相关要求。 运营养护目标:要求本项目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或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8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0,桥梁技术状况指数BCI不低于85(其中特大桥不低于90),无3类、4类、5类桥梁。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及/或国家今后出台的规范标准。 服务质量目标:为过往车辆提供快速、高效、安全畅通的道路及高质量的服务,满足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交通运输部门对相应等级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并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三级服务水平及/或国家今后出台的规范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