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火炬嘉福花园人才房三期改造工程(Ⅱ标段)(重新公
告)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
1、修改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2、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可按以
下方式进行调整”: “④增减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
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并按照中标价编制原则计算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
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
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的内容修改为:“④增减工程量不
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不计风险费)、
价格信息,并按照市造价站发布的最低控制线标准计算后,再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降
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
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
以下无正
招标人: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8年 10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8年 10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