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thty2018052gjk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通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化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市发改发【2018】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通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补助资金20%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指导意见建设通化市共享平台、综治共享分平台、公安共享分平台。建设1个市级综治指挥中心、6个县(市)综治工作系统、76个乡镇(街道)综治工作系统,152个重点行政村(社区)综治工作终端。新建边境、城区、城乡结合部及行政村视频监控点位1520个,在人员密集区域增加人脸卡口100路,在整个通化地区范围内共新建微卡口146处。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标段划分:划分为 1个标段。
采购预算:3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地区。
2.3 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7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有线通信工程及无线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勘察资质的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由与工程项目规模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人员或高级工程师担任,并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一楼标书发售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2楼4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通化市城乡建设局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通化市秀泉路580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435-3203766
招标代理机构:通化市通圆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滨江西路碧水豪庭4号楼4号门市
联系人:李喜峰
电 话:0435-5113392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通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