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贰级或壹级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
②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供配电工程
若同时设置了工程造价和工程规模要求,则只须满足其中之一:
工程造价:3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
工程规模: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