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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书香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3 08:11
所属地区:安徽 公告类型:中标公示
浏览次数:1562 次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
项目正文

凤城书香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城书香里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凤城书香里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60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萧县诚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萧县杼秋路与龙腾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2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阳鹏0557-571238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学高、1531567205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省大晟时代地产有限公司、常州新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振兴建筑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奥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安徽安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徐辉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69号印象西湖花园公建区东组团4-1106、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1号、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萧县龙城镇淮海路121

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民俗风情街760618、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215号、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11号、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4号(自编A2栋)803房、804房、805房、806房(仅限办公)、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299号(中煤大厦三层、四层)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3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北段1号、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顺街62号楼440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勘察设计费费率:1.15%;建安工程费费率:96.81%运营费费率:2.70%,约(1140270171.56元)

勘察设计费费率:1.19%;建安工程费费率:96.41%;运营费费率:2.70%,约(1136079713.6元)

勘察设计费费率:1.18%;建安工程费费率:96.95%;运营费费率:2.70%,约(1142248998.93元)

工期(日历天)

950日历天

950日历天

95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合格

合格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项目经理

姓名

方一夔

张磊

胥海军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1342015201515422

1342020202102067

1142025202600524

设计负责人

姓名

高俊

赵新峰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233304090

20254404291

20034100408

技术负责人

姓名

舒营

祝斌

柴守强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22A20119046

ZMSJ2020123090

4407002247

综合评估得分

94.87

93.76

92.35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6512-2026515

招标代理费

85000.0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萧县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萧县房管中心东三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

郝主任、18055766828

📞 发布单位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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