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二期工程设计
2.工程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址:永丰县城区。
4.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完善永丰县城区供排水系统,包含六大内容:一是对贯岭片区公安二村等3个城中村进行雨污分流、供水等管网进行更新改造;二是针对圆中园、尚品福城、天立公园华府、锦江凤凰城、峰尚国际等5个小区错混接雨污管网进行改造;三是在桥南片区石园路区域新建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收集企业污水;四是更新工业大道3.6公里的供水主管网及雨污管网;五是对迎宾大道(工业大道-抚吉高速)段进行雨污水管网改造:雨水管长5.4km,污水管长4.6km;六是对南塘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还包括相应的路面修复等配套施工,部分路段雨水管网管径400mm-1200mm。
5. 招标范围: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设计条件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地形测量、排水流向调查、接驳点调查、周边居民企业需求调查等),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配合等全部设计相关工作。
本工程采用“设计团队评分法”确定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永丰县城区燃气污水供水排水管网及防涝设施更新改造二期工程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工程测绘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以及后期调整与修改、配合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工作的全部费用,提交的报告、方案、图纸、文件等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及设计深度的规定。
本项目设计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部分:工程测量(地形、纵横断面、管线定位)、地质勘察(初勘、详勘、施工补勘)、管线探测(现状各类管线物探及权属核实)、排水系统排查及相关成果文件编制。
(2)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基坑支护、非开挖等按需),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修改、完善,设计单位在方案阶段须提交《现场勘察报告》,说明地形地貌、既有建筑现状、交通限制等。
(3)全过程服务:配合完成第三方完成初设评审、施工图审查、规划许可、施工招标;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签证;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结算及相关备案工作。施工期间如现场情况复杂,设计单位须按照业主要求派驻设计人员驻场。
6.总投资估算:约76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149.5万元。
7.资金来源:已落实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若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应在7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江西省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可靠、设计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部门评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资格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之处,除特别说明外,加盖投标单位牵头人公章即可;
2、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投标人具有如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4、本项目拟派负责人;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2)本项目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拟派)具备岩土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评审依据:提供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专业负责人:
(1)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2)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造价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不分级):具备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5)勘察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不分级):具备勘察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注:(1)-(4)项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第5项联合体投标的,可由牵头单位或勘察单位拟派。各专业拟派人员均不得与勘察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各专业也不得兼任。
评审依据: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险证明材料。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评审依据: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页打印件或保函扫描件;
评审依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页打印件或保函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8、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 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它: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须按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网络截图盖公章(含拟派人员信息)。
评审依据: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网络截图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含拟派人员信息)。
10、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评审依据:《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资格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之处,除特别说明外,加盖投标单位牵头人公章即可;
评审依据: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分工。
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资格标投标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四、资格标投标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设计团队评分法。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其中技术标评标方式:暗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执行“暗标盲评”政策。
七、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6月 8 日09:3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支持银行转账和电子保函。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二、其他说明
(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工程招标活动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全部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并按投标须知规定开标、评标。
(3)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service.html)下载,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如投标人未能登录系统签到,应及时联系新点客服电话 0512-58188507 解决,投标截止后仍未签到的,将失去投标资格);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5)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或否决)。
(7)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8)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9)投标人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全过程现场勘察)均由各投标人自理。
(10)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方案的成果部分采用。
十三、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永丰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31号永丰县城发集团4楼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15070690741
2.招标代理机构:永丰县启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佐龙大道31号永丰县城发集团4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8807064171
日期:2026 年 5月 14日
发布单位:永丰县启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53173193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