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级别: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涵盖有GB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