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3100202600102001001 |
| 标段名称: | 德宏州瑞丽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门诊楼)土建净化装修及安装净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08 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7-27 10:00 |
| 开标地点: | 瑞丽市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67.2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修改、变更以及现场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施工招标范围:包含1层、3层、4层、5层、6层部分医疗专项装修区域,其他楼层涉及部分科室氧气、正压、负压医疗气体供应需求。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若有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发现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
| 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设置一名总项目负责人,总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2)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评标结束前,由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丽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对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查询,如有,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3)设计主持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企业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装饰装修工程或净化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或装饰装修工程或净化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新公司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不足一年的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评审标准,新公司成立时间以首次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时间为准。 |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3.业绩要求:企业2021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装饰装修工程或净化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业绩;或装饰装修工程或净化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新公司成立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不足一年的企业,业绩不作为资格评审标准,新公司成立时间以首次取得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设置一名总项目负责人,总项目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 (2)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在有效期内)、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评标结束前,由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瑞丽市建筑工程管理中心对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进行查询,如有,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3)设计主持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截图日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日历天; ②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人社部门认定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标人自行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系统查询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投标人提供查询记录截图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③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④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责令停业; ⑦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投标人须对上述③-⑦项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对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若发现虚假陈述,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 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a联合体各方均需独立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并提供截图; b联合体牵头人需出具书面承诺,联合体需全体签署,承诺全体成员均符合第③-⑦项要求; c联合体任一成员不符合要求,视为联合体整体不通过资格审查; d若发现虚假陈述,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监管部门。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成立至公告发布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施工机械设备: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 8.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拟派本项目设计的其他管理人员至少须包括符合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成员单位(设计单位)提供) (2)拟派本项目施工的其他管理人员至少须包括项目专职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一名;兼职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一名,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10.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家,若有联合体投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施工企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其委托代理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件等,某一联合体中的成员单位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如发现一个单位参加两个联合体以上的,则取消该联合体的投标资格;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投标人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本项目须落实以下制度并提供响应承诺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提供) ①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 ②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 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④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双公示”制度; ⑤农民工实名制; ⑥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4)投标人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