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600252001001 |
| 标段名称: | 叭腊么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8-17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9-02 08:30 |
| 开标地点: | 大姚县1号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786.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为送出线路工程及对侧新建间隔工程的前期专题专篇工作、初步设计、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线路及相关工程施工、电力质监、全过程所有协调工作、并网、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缺陷责任期)两年内的全部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石羊镇利丕么附近的山坡上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由投标人自行组成,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含二级,不含承装、承修、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勘察方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资格: ①必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在册员工,并提供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新建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的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含设计、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④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EPC总承包业绩,其中:①如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的提供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②如以联合体身份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提供至少1个线路设计业绩及1个线路施工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国内新建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以上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文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业主提供的完工(或验收)证明(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
| 其他: | 3.1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6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7)投标人未被人社部门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名单公示期(未撤销)内的(自行承诺)。 3.4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新建 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职务为“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③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线路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或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方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企业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职务为“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 ①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在册职工,提供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以安全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新建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输电(送电)线路的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含施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必须能证明其是安全负责人)。 注:(1)拟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2)以上项目管理人员按上述要求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如是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可提供劳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如未提供以上材料或发现造假,一律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必须提供书面承诺)。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9-02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