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域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普陀区域供水管道改造提升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2026年8月10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公开开标,并于2026年8月11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金灏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真真,投标报价:5097081元,投标工期:36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桐庐富春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丁伟铃,投标报价:5097350元,投标工期:365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华茂水电生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东波,投标报价:5097378元,投标工期:365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投标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以下问题,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以下单位投标文件审查不通过,予以否决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具体评审情况如下:
一、技术符合性审查部分:
1、湖州河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并进行了询标,湖州河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规定:1.技术符合性审查 (8)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将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湖州河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①金华市三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进行了询标,金华市三泽建设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②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与身份证及签名不一致,并进行了询标,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③嘉兴市丰川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并进行了询标,嘉兴市丰川建设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规定:1.技术符合性审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将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金华市三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卡森建设有限公司及嘉兴市丰川建设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3、①浙江德正建设有限公司及浙江久洲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制件,并进行了询标,浙江德正建设有限公司及浙江久洲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情况属实;②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及企业经理李章军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不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了询标,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③河南永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2026年4月份社保证明资料,并进行了询标,河南永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④湖北水源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组主要人员2026年4月份社保证明资料,并进行了询标,湖北水源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⑤杭州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进行了询标,杭州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规定:1.技术符合性审查 (4)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为准),或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浙江德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久洲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永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水源建设有限公司及杭州康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二、商务符合性审查部分:
1、杭州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预留金金额,并进行了询标,杭州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填写的预留金金额为30000元,并进行了询标,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规定:4.商务符合性审查 (5)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预留金或暂估价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将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杭州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殷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山海建设有限公司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2、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傲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均委托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造价工程师林秋丽进行编制,并进行了询标,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傲兰建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规定:4.商务符合性审查 (6)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项规定情形之一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将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决定,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傲兰建设有限公司商务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公示期限自: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 标 人: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80-2299191
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80-8176976
行政监督: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3030358
招标人: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