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 要求,人员配备应合理,不缺失,且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如是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或新入职的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附相关说明。 注:若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等有效说明文件,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需按要求配备该岗位人员。 (3)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在今后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且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并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且乙方还需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须承担违约金20万元/次/人;若擅自更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须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人(提供承诺书)。 (4)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若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 1 年的,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银行开具资金证明文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 (6)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所施工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除(信用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 (8)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