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一标段(芳溪段)、二标段(黄岗、车上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丰县水 利局 ,建设资金 为 中央水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锦江一级支流长塍河上 ,涉及 芳溪镇 、 黄岗 镇 、 车上林场 。
2.2 招标规模: 本工程投资约2691.57 万元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建设 地点
一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芳溪段)
21738044.71 元
芳溪镇
二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 标段(黄岗、车上段)
5177679.23 元
黄岗 镇 、 车上林场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182 日历天, 预计 202 6 年 0 9 月-2 027年03月 , (具
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道综合治理总长17.9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13.541km,河道清淤疏浚1.325km,新建10座下河踏步,排水沟改建19处,(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工作内容为准 ) 。
2.5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 二 个标 段 。
2.6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 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不含临时)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承诺函)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投标人存在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材料,(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8)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相应资质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 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9)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10)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 业绩、拟 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水利工程)( http://ggzy.jiangxi.gov.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 ,否则无效。 (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①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② 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③ 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
④ 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对应级别及以上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和堤防工程等;
⑤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界定为10年(指2016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2)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工程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
3.2 本项目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到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
3. 4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 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3.5本次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 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 、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如交易系 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③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④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6 年 09 月 20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 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 1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网上报名、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拟投入本 工程 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认定。
7. 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序前三名投标人名称、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一个施工单位只能中一个标,前面标段已经排序第一的施工单位不作为后续标段中标人(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 B 值计算),评标或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该投标单位申报的其它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7. 7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 江西省 宜丰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进行监督。
7. 8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 9 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 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丰县水 利局
地 址: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9 号
联 系 人: 朱 先生
电 话: 1367227690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丰县新昌镇迎宾大道万和翠庭
联 系 人: 刘静
电 话: 17770539503
监督单位: 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56207
2026-08-31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一标段(芳溪段)、二标段(黄岗、车上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丰县水 利局 ,建设资金 为 中央水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锦江一级支流长塍河上 ,涉及 芳溪镇 、 黄岗 镇 、 车上林场 。
2.2 招标规模: 本工程投资约2691.57 万元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建设 地点
一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芳溪段)
21738044.71 元
芳溪镇
二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宜丰县长塍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 标段(黄岗、车上段)
5177679.23 元
黄岗 镇 、 车上林场
2.3 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为 182 日历天, 预计 202 6 年 0 9 月-2 027年03月 , (具
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道综合治理总长17.90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岸13.541km,河道清淤疏浚1.325km,新建10座下河踏步,排水沟改建19处,(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工作内容为准 ) 。
2.5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 二 个标 段 。
2.6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 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不含临时) 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 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提供承诺函)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投标人存在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材料,(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8)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相应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相应资质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单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及以上【其中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15人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8人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含证书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注册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行政监督部门按虚假投标论处。 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9)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 输入企业名称→ 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10)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 业绩、拟 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水利工程)( http://ggzy.jiangxi.gov.cn/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 ,否则无效。 (附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人需提供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①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② 需提供有关验收材料,必须为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4项验收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③ 类似工程业绩的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
④ 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对应级别及以上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河道防洪工程和堤防工程等;
⑤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界定为10年(指2016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2)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工程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提供承诺函)
3.2 本项目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到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
3. 4 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 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3.5本次 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施 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 、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如交易系 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个计价软件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③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
④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
⑤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
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帐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 6 年 09 月 20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9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 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 1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网上报名、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投标人需确保制作、上传投标文件的机器和网络唯一性,IP地址或机器码相同的投标单位将被终止投标资格(标后发现的将作为围标串标线索重点核查),相关法律风险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拟投入本 工程 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有在建项目。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认定。
7. 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序前三名投标人名称、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一个施工单位只能中一个标,前面标段已经排序第一的施工单位不作为后续标段中标人(如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且都排序第一时,则按开标顺序在前的标段确定为其预中标标段,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其他标段的 B 值计算),评标或公示期间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单位,该投标单位申报的其它标段同样无中标资格。开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7. 7 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 江西省 宜丰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进行监督。
7. 8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 9 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将按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勤打卡管理。
7. 10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丰县水 利局
地 址: 宜丰县新昌西大道39 号
联 系 人: 朱 先生
电 话: 1367227690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诚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丰县新昌镇迎宾大道万和翠庭
联 系 人: 刘静
电 话: 17770539503
监督单位: 江西省宜丰县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5-2756207
2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