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6145号】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14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平煤大道西延(龙门大道至舒山大道)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8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4、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签约合同价 |
17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3%签约合同价格; 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从应付工程款中扣留,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
现变更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日期起计算 24 个月 |
9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 1000 元/天 |
10 | 11.5(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
17 | 17.2.1(2)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金额:3%合同价格; 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从应付工程款中扣留,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须具有相应的担保能力。 |
2、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6 | 开工预付款比例 | %签约合同价 |
|
8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万元 |
|
现变更为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6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 |
|
8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
|
3、变更内容
原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格式设置有误,现修改投标函格式,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监督部门: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375-2658600
联系人:马先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305E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程旭
电 话:0375-2658853
2、招标代理人:拓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00号1号楼2单元8层802号
联系人:张晓魁
联系方式:0371-88817296 13781082281
2026-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