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2600202600372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滇东南、滇西南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一标段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1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19 09:00 |
| 开标地点: | (文山州)开标厅三-404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573.3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采购森林草原防灭火运兵车71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对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是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项目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并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报告报备和查验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6〕23号)的规定,审计报告须附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验证码,并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站(https://acc.mof.gov.cn/)审计报告查验中“深度查验”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提供“深度查验”的查询截图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公司成立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对本项目确认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6.其他要求 6.1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 6.2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约所必需的人员、物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后续培训,产品校准等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6.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改)》(2005年1月18日 七部委局令第27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设备的授权书或有效代理证书),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10-1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