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巴彦淖尔市境内2025年度养护工程,已通过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公路函〔2025〕414号、内交公路函〔2025〕567号、内交公路函〔2025〕675号、内交公路函〔2025〕576号、内交公路函〔2025〕846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巴彦淖尔市境内2025年度养护工程:共594.863公里,包括9个工程项目,分别为G335线K1018+469-K1123+842段公路养护工程、G335线K1169+402-K1300+108段公路养护工程、S516线K0+000-K5+873段公路养护工程、S311线K440+111-K497+150段公路养护工程、S311线K167+595-K291+482段公路养护工程、G331线K6814+949-K6926+613段公路养护工程、S213线K0+000-K50+000段公路养护工程、S215线K0+000-K4+418段公路养护工程、国道331线K6843+000-K6849+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2.2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即:具备检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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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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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治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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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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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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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5线K1018+469-K1123+842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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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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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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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及发包人根据需要增加、调整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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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5线K1169+402-K1300+108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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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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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16线K0+000-K5+873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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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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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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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1线K440+111-K497+150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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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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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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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1线K167+595-K291+482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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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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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31线K6814+949-K6926+613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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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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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3线K0+000-K50+000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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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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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15线K0+000-K4+418段公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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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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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1线K6843+000-K6849+000段灾害防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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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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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副本);
(2)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属实且证书状态为“有效”状态;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证书);
(4)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文)的规定,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仅适用于企业)
3.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和《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围标、串标、转借资质、行贿等违法行为,经查实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赔偿对招标人及建设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8严禁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规分包,经查实按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企业计入不良信用记录。
3.9所有投标单位只可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领取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4.2领取网站: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企业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进行注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工程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现场踏勘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
本项目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地点为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现场投标,投标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一张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参加项目开标会议。因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导致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提交JC-1标段、JC-2标段每标段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根据《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巴交易发【2025】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上发布。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7.2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纪委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邮编:015000
电话; 0478-828563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478-8213517
邮编:015000
招标代理: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C座17A22室
联系人:李谦
电话:15247801309
邮编:010000
10、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服务科
监督电话:0478-8521223
发布单位:内蒙古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谦
电话:15247801309 /